一、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
(一)资助对象: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(含县镇)学生、在民族地区就读的学生、城市涉农专业学生、戏曲表演专业学生(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)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(二)资助标准:2400元/年·人
(三)资助方式:入学直免
二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
(一)资助对象: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涉农专业(园艺技术、茶叶生产与加工、畜禽生产技术)所有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原连片特困地区(安化县)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(不含县城)。
(二)资助标准:平均2300元/年·人
(三)资助方式:打卡发放
三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
(一)奖励对象: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。
(二)奖励标准:6000元/年·人
(三)奖励方式:打卡发放
四、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
(一)贷款对象: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诚实守信、遵纪守法,本人入学前户籍、其父母(或法定监护人)户籍均在本县,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、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(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,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)正式录取,取得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、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。
(二)贷款标准: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,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。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,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。就读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直接补贴。
(三)贷款方式:国家开发银行直接转账
五、中等职业教育其他资助政策
(一)学校资助。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业(学费)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,用于减免学费、勤工助学、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。
(二)社会资助。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设立奖学金、助学金等。